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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时,未成年人能否主张分割征收补偿利益?——上海动拆迁律师

发布者:方燕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1日|分类:拆迁安置 |1147人看过

    我办理过的公房征收利益内部分割案件中,经常会遇到未成年人作为原告主张分割房屋征收补偿利益。那么,房屋征收时,未成年人能否主张分割征收补偿利益?

    根据《上海市高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公房征收中,若未成年人的户口因读书或其他原因迁入被征收房屋的,其该未成年人与承租人、同住人不存在监护关系的,应视为属于帮助性质,在这种情况下,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征收补偿利益。若该未成年人确实居住在被征收房屋内,他处也未取得过福利性房屋,该未成年人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分得征收补偿利益,但对其承担监护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多分得征收补偿利益。

    简而言之,公有住房征收时,户口在册的未成年人,无论是否享有居住权,都是不能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分得征收补偿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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