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红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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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发布者:师红伟律师|时间:2016年08月19日|分类:房产纠纷 |513人看过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法律性质分析: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条件实现,当事人就有权利解除合同,拥有解除权的人可以行使解除权。开发商如果延迟交房,已经构成违约,并且经过催告后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法院对此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可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处理。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是3个月,对方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给购房者的几点意见:

 1、购房的定金性质应当明确,明确约定其为违约定金还是解约定金,只有约定为解约定金,合同在解除之后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2、注意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超过期限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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