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谭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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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网络法律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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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业秘密?

发布者:余谭生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4日|分类:公司法 |671人看过

2017年关于商业秘密的最新思考

长昊商业秘密律师

商业秘密在封建社会或更早的奴隶社会就存在了只不过没有被称为商业秘密如我国民间的“祖传秘方”、“家传绝技”之类只是到了近代商业秘密才逐渐成为一个法律术语美国法学会早在1939年编纂的《侵权行为法重述》中对商业秘密的含义作了表述德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称之为工业秘密在我国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最早出现在1991年4月9日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

一、商业秘密及其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所作的定义商业秘密具有以下三个构成要件

1、商业秘密是处于保密状态的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是指技术秘诀、工艺流程、设计图纸、技术数据、化学配方、制造方法、技术资料、技术情报等技术科学方面的专用知识经营信息是指经营方法、管理方法、产销策略、货源情报、客户名单等生产经营方面的专有知识这些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往往是经营者长期研究开发、独创提炼、总结提高或秘密祖传而获得的由经营者专有或专用的技术成果和经营管理知识是经营者不愿公开或没有公开的信息

2、被称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是指具有能够在生产经营中实际应用的性质在竞争中能使权利人处于优势地位经济利益既包括现实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潜在的经济利益现实的经济利益是指财富的直接增加(如产量提高、质量改进、销售额增加)和所需投入的减少(如能耗降低、风险减少等)

3、被称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必须是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而不愿公开的没有公开的如果该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则不再是商业秘密。http://www.ichatok.com/

二、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有着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如北京的“景泰兰”制作工艺天津的“狗不理”包子配方等都是商业秘密的内容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也较早地认识到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属性1993年9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正式将商业秘密写进其中因此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是不容置疑的

那么作为特殊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律特征呢?学术界观点不一本文认为商业秘密有以下法律特征

1、秘密性

顾名思义商业秘密是一种秘密这是它的最基本的法律特征和具有公开性的无型财产如专利、商标等不同它必须处于秘密状态只为权利人或权利人所允许的少数人知悉商业秘密的这种秘密性质应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是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主观秘密性即商业秘密的持有人必须有主观的保密意愿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如对员工规定保密义务限制无关人员接触商业秘密等等二是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客观秘密性即商业秘密在客观上没有被公众了解没有进入公共领域如河南王守义的“十三香”其配方为王守义及家人所掌握对外严格保密就属于商业秘密反之如果一项信息不具有主观秘密性和客观秘密性则不是商业秘密应属于公知技术

2、价值性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表现为能够在生产、科研、经营或销售中实际应用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价值性也是权利人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根本原因权利人只有对其所有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的保密防止其为外界或竞争对手所知悉才能使自己在产品上具有独特性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为权利人产生应得的经济效益同时商业秘密的价值性也是立法、司法保护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对商业秘密进行法律保护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侵犯商业秘密的问题就会泛滥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经济活动就会被破坏。http://www.ichatok.com/

3、内容合法性

被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必须符合其所属领域的法律规定并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才能成为法律所保护的对象反之如果这种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违反法律规定如制造公害的技术、制假售假的方法等不仅不会作为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反而会成为法律所制裁的对象

4、无形财产性

同其它知识产权一样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财产具有所有权的一些属性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占有(严格地说是保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商业秘密也有权阻止他人非法使用或泄露其商业秘密对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法予以保护世界各国在公司立法中大都允许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商业秘密投资入股我国《公司法》中也有技术入股的规定由此可见商业秘密的财产所有权属性它能为权利人带来物质利益和非物质的利益但这种财产所有权是以“保密”来维系的随着商业秘密的公开这种所有权也随之失去其排它性

5、时间无限性

一般来说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是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可以续展;著作权的有效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而作为一种特殊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只要权利人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使其一直处于秘密状态对外不为公众所知悉这种商业秘密就始终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保护期限在时间上是无限的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日益显得重要深刻认识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对于我国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具有重要意义。http://www.ichat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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