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波律师 00:00-23:59
王文波律师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13510713789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深圳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财产保全申请帮客户保住52万债权

发布者:王文波律师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10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A公司”(买家)向“B公司”(卖家)采购了一批货物,但交易完成后,B公司并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多次催款无果后,A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为防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导致“赢了官司拿不到钱”,A公司在起诉的同时,委托王律师向法院申请了一项紧急措施——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对方公司及两名个人股东名下价值52万余元的财产。


二、律师行动

王律师代表A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主张:

要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B公司及其股东SY)名下价值522,743.82元的财产;

并提供了保险公司出具的等额担保函,承诺如因申请错误造成对方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查认为:

A公司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其已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具备保全条件;

遂依法作出裁定,支持财产保全请求。


四、法院裁定

准许财产保全,立即执行,具体包括: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522,743.82元的财产;

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保全费用3,133.72元由申请人预交。


总结启示

这起案例展示了诉讼中“财产保全”这一重要手段的实战运用:
在对方可能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及时申请保全,能有效锁定资产,为后续执行判决打下坚实基础
即便官司还没开庭,也能通过“先下手为强”的保全措施,大幅提升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王文波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1
  •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 执业11年
    • 13510713789
    •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优于51.1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8次 (优于90.4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次 (优于90.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042分 (优于92.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篇 (优于99.52%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文波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1585 昨日访问量:21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