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波律师 00:00-23:59
王文波律师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13510713789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深圳合同纠纷律师推荐--买卖合同纠纷,帮客户拿回全部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发布者:王文波律师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481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XX公司”(供货方)与“B公司”(购买方)签订了一份《模具报价单》,约定由XX公司B公司加工8套模具,总价13.3万元。合同约定了分阶段付款:开工前付30%,样品确认后付40%,余款30%在模具移交后30天内结清。

XX公司依约完成模具制作并交付,但B公司却在收到模具后,一直未支付货款。多次催款无果,XX公司委托王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全部货款及逾期利息。

二、律师主张(原告方)

王律师代表XX公司提出:

双方合同关系明确,原告已履行制作和交付义务;

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尾款,构成违约;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全部模具款13.3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三、被告抗辩

B公司辩称:

未付款是因原告交付的模具有质量问题,不符合要求;

曾向原告发过《联络函》,指出问题并要求赔偿;

认为有权减少货款,并要求原告承担其对外违约的损失。

四、法院审理与认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有效,原告已完成交货义务;

被告虽主张质量瑕疵,但其提供的《联络函》形成于原告起诉之后,无法证明交货时即存在质量问题;

被告未能提交任何其他证据(如检验报告、第三方鉴定等)证明模具存在质量问题;

因此,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五、法院判决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被告B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模具款13.3万元

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6年5月3日起,按贷款利率1.5倍计至付清之日止);

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王文波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1
  •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 执业11年
    • 13510713789
    •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优于51.1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8次 (优于90.4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次 (优于90.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042分 (优于92.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篇 (优于99.52%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文波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1532 昨日访问量:21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