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海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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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者:唐海峰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572人看过


     根据《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该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接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成立,并产生法律约束力。

     因此,录用通知书如果符合了要约的全部特征,即明确了与工作相关的全部信息,将构成要约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即具有了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其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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