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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发布者:何优律师|时间:2016年02月29日|分类:交通事故 |604人看过

   一、责任划分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并固定现场,交警经询问各方当事人、现场查勘以及司法鉴定等,根据事故原因及各方的过错划分责任。
   如一方有逃逸或破坏现场行为,交警在责任划分时将无法确定责任,此时逃逸一方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责任划分期限。
   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责任划分标准。
   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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