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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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伟:死刑复核有由哪些人员构成

发布者:孙中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死刑辩护 |1324人看过

  孙中伟:死刑复核有由哪些人员构成

  摘自孙中伟著《死刑辩护操作指引》之“新刑诉法下的死刑复核”

  【法律规定】

  刑诉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孙中伟律师提示与操作指引】

  死刑复核过过程中,只能由三名具有审判员(含助理审判员)资格的人员组成合议庭,不能由人员陪审员和法官助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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