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经甲方、乙方一致同意,就注销****有限公司,并就公司存在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及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背景
2019年5月16日,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认缴出资125万元及占25%股份,乙方认缴出资375万元及占75%股份。公司经营期间,由甲方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第二条 清算费用及分配原则
1、公司清算注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人民币61334元(该笔款项定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完毕),公司清算后其他剩余任何财产(含债权债务)归甲方所有,乙方对此不能提出任何异议。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之间原有债务的处理
甲方因经营此公司期间曾不间断向乙方的借款(未细算),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支付乙方人民币61334元完毕即视为已经偿还,乙方不能再向甲方主张要求归还此公司经营期间向乙方的借款。
第四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
甲方、乙方一致确认,此公司自设立至注销完毕,均不存在任何其他债权债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协议。若出现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人民币61334元的情形,甲方应当每逾期一天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诉讼主张自己权利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诸如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如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限公司设立时经营场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讼。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