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少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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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生效后近亲属办理会见条件

发布者:何少挽律师|时间:2020年06月26日|分类:取保候审 |1408人看过


一、在押人员案件已经终结,已决犯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

二、其近亲属(在押人员的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等)需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户口分开的须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关系证明》)、结婚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每次近亲属会见不得超过三人。


近亲属会见时间安排:

一、周一至周五办理,节假日另行安排。

二、规定每月不超过两次会见,每次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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