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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岩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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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合伙人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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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分割一案

发布者:王岩珂律师 时间:2025年04月15日 90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与被告信息

·原告楼某,男

·被告张某,女,代理人:王岩珂律师(胜诉)

案件背景

·楼某张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410月结婚,后于20181221日登记离婚。

·离婚时,双方签署了《自愿离婚协议书》,其中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处理。

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自愿离婚协议书》中第四条关于共同财产处理的条款无效。

2.请求依法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创新西路30014202室的房产及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总计价值约100万元。

事实和理由

·楼某主张双方离婚是基于其患抑郁症需减少精神压力而假意离婚,并非真实意愿。

·双方离婚后仍保持事实婚姻关系,直至2022年关系疏离。

·张某在离婚期间(2020520日)与案外人A 登记结婚,并生育孩子,楼某怀疑孩子为自己的

·涉案房屋的首付款及还贷均由楼某父母支付,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被告辩称

·双方系自愿离婚,且已按协议履行了义务,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

·双方已通过协议离婚完成财产分割,不存在需要重新分割的财产。

·原告的起诉已过除斥期间及诉讼时效。

法院审理认定事实

·双方于20181221日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并于20191月完成房产变更登记。

·楼某在离婚后与母亲的微信聊天中,确认将房屋留给张某

·双方离婚后仍保持较高频次微信联系,但被告否认存在事实婚姻关系。

法院判决

·驳回楼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楼某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王岩珂,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电话:18321970725。诚信执业十余年,在刑事辩护与婚姻家事领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2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