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宗华律师 00:00-23:59
涂宗华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170011703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净身出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涂宗华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67次举报

“净身出户”一般指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夫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得不到任何共同财产。至于这种协议的效力如何,应区分以下情形区别对待:

(1)约定一方提出离婚,则“净身出户”,所有家庭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这一约定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属于无效的约定。

(2)约定一方有婚外情,则“净身出户”,所有家庭财产归另一方所有。根据《民法典》第1062、1065、1087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该情形中,“净身出户”约定应属有效。

(3)因婚外情等原因与配偶签订协议,约定再次婚外情,必须离婚,丧失子女抚养权,“净身出户”,所有家庭财产归配偶所有。此类协议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再次婚外情“净身出户”的协议有效。该部分可以认为双方签订的是附条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将来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安排。在约定条件达成时,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必须离婚或丧失子女抚养权的约定无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等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对此进行限制。特别是抚养权归属问题,人民法院应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处理。


涂宗华律师 已认证
  • 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
    • 15170011703
    • 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1.4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12次 (优于99.5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97次 (优于99.4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2712分 (优于99.7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53篇 (优于99.94%的律师)

    版权所有:涂宗华律师IP属地:江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83017 昨日访问量:18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