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宗华律师 00:00-23:59
涂宗华律师
联系电话15170011703
15170011703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之间是否还具备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作者:涂宗华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78次举报

涂律师说法


《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自始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而不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宣告时才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再具备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于夫妻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以婚姻合法、有效为前提,当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夫妻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则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再适用。


涂宗华律师 已认证
  • 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
    • 15170011703
    • 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1.8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12次 (优于99.5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97次 (优于99.4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2843分 (优于99.7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53篇 (优于99.93%的律师)

    版权所有:涂宗华律师IP属地:江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56904 昨日访问量:82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