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宗华律师 00:00-23:59
涂宗华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170011703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作者:涂宗华律师时间:2017年03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03次举报

因为我国婚姻采取登记制度,不但缔结婚姻关系应该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为准,解除婚姻关系也同样以进行婚姻登记为准。日常生活中,虽然有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居,但是没有进行离婚登记的,法律上合法的夫妻关系仍存在,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如果无特别约定,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双方在分居之时对从分居开始时双方的财产分配问题做出了明确约定,那么,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财产也可以由一方所有。


涂宗华律师 已认证
  • 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
    • 15170011703
    • 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1.68%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12次 (优于99.5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97次 (优于99.4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2752分 (优于99.7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53篇 (优于99.94%的律师)

    版权所有:涂宗华律师IP属地:江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21602 昨日访问量:53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