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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作者:涂宗华律师时间:2016年07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95次举报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现实中,王某与韩某离婚后,妻子韩某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没多久,韩某被检查出癌症晚期,身体状况非常不好。为了孩子,韩某遂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把孩子交与其父抚养。法院会支持韩某的请求吗?

 法院会支持韩某的请求。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法院会依照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予以变更抚养权。本案中韩某的身体状况已经不能再继续抚养孩子,法院会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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