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期间做私单不一定是职务侵占。
(1)通常情形下不会成立职务侵占,如果在劳动合同有相关约定或公司规章制度有规定在职期间不能接单,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在职期间接私单如果损害公司的利益,是违法的,例如以单位名义签的,自己收了钱,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2、涉嫌犯职务侵占罪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但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过基准刑:
①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具备的,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②多次职务侵占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③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④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⑤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确因治病、学习等生活急需而实施职务侵占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利用职务侵占单位的财产数额为20万元的,一般会被认定为犯了职务侵占罪,对于罪名成立的情形,侵占行为人是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