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文律师网

武汉【合同】【刑事】专业律师|赵诗文律师

IP属地:湖北

赵诗文律师

  • 服务地区:湖北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7786503762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家庭矛盾导致夫妻分居 分居多久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306人看过举报


导读:在离婚案件中,经常会碰到一些对夫妻感情产生影响的行为性质的认定。那么,家庭矛盾导致夫妻分居,夫妻分居多久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请看本文案例。

案情简介:家庭矛盾导致夫妻分居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05年5月相识恋爱,2008年7月9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8年生育一女。婚后,男女双方性格不合,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主要是被告个性强,遇事没有商量余地,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下去。2012年下半年,被告就外出未归。双方互不往来,分居分食至今。2013年下半年,被告回家将女儿带走。因此,夫妻感情破裂。

被告辩称:原、被告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由于原告长期未在家,被告迫于无奈,将女儿带回娘家照看。虽然原、被告感情存在问题,但是可以修复的。考虑到女儿还小,请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本院认为,原、被告自由相识恋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共同生育一女,建立了夫妻感情。2013年,双方曾为家庭事务发生纠纷,后被告进城务工至今,并将女儿带回其父母家生活。2014年4月8日,原告起诉来院主张离婚。原告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无充分证据证明,对其离婚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分居多久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规定进行判决。感情破裂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本案中,2013年,双方发生纠纷后被告进城务工至2014年4月8日,双方一直分居,但是只有一年半时间,不符合感情破裂第四条的情形。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以上文章均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武汉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7786503762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026073

  • 昨日访问量

    232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赵诗文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