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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336人看过举报

根据我国的法律,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不是简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还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婚姻无效财产应该如何进行分割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哪些情况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解释》对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和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主体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即: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和基层组织都可以提出;以其他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提出。

由于婚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应限制他人过多地干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除重婚外,其余几种情形的无效婚姻,利害关系人仅限于当事人的近亲属。

另外,司法解释还对可撤销婚姻作出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司法解释还对“胁迫”做出界定,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意愿结婚的情况”。

二、婚姻无效财产如何分割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以上这些规定,虽然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财产分割,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以上就是对哪些情况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和婚姻无效财产如何分割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婚姻无效宣告后,可能涉及到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过程中需要调查取证等事项,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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