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离婚率也越来越高,很多人认为我过不下去了,起诉到法院一定会离婚,毕竟婚姻自由嘛。王律师告诉你,起诉离婚不一定会直接判离。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此可见,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必要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等。
婚姻非儿戏,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