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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却将自己跳进了铁窗

2019年04月24日 | 发布者:王浩然 | 点击:36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最近因为某东的新闻,使得“仙人跳”这个词又一次进入人们的视线。那么“仙人跳”可能会涉嫌什么犯罪呢,下面以一个真实的案例为您详细解答。案例简介2016年10月某日,杨某指使朱某利用手机微信搜索到李某,加为好友后交往。期间杨


最近因为某东的新闻,使得“仙人跳”这个词又一次进入人们的视线。那么“仙人跳”可能会涉嫌什么犯罪呢,下面以一个真实的案例为您详细解答。

案例简介

2016年10月某日,杨某指使朱某利用手机微信搜索到李某,加为好友后交往。期间杨某、朱某、朱某某三人商定分别扮演“丈夫”“妻子”“哥哥”的角色,向李某实施敲诈勒索行为。2016年11月2日21时朱某将李某带到某酒店其临时租住的房屋,以熄灯为信号通知杨某、朱某某,实施“仙人跳”敲诈勒索。杨某以回家撞见妻子外遇为由,将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架在李某颈部,强迫李某交出红米手机一部,并用手机拍下李某与朱某在床上的照片。又通知朱某某,朱某某到现场后对李某进行殴打,强迫李某书写欠款一万元的欠据一份。经鉴定,红米手机价值130元。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虽以敲诈勒索为目的实施犯罪行为,但在犯罪过程中,携带凶器、实施暴力升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朱某在犯罪过程中始终以敲诈勒索的故意,按照敲诈勒索的分工实施犯罪,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认定被告人杨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朱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律师说法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行为犯,换句话说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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