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轰炸各大头条、朋友圈的权健事件引起了很多企业家的慌张,怎么一个利好的保健品牌就被以传销犯罪和虚假广告罪两个罪名立案了呢?保健帝国的灭亡背后,有着怎样的法律风险!!!
一、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传销是发展层级,按照发展的人数进行返利或者获取报酬的依据,是一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所谓直销,是拥有合法执照的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直接针对消费者销售产品,并不存在收取入门费再向下发展人员的情况。
二、 虚假广告罪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虚假广告罪的客观表现为,用欺诈的手段,对产品的用途、疗效、价格、质量等做不实的宣传。比如大家都知道保健品对身体有调理作用,但是不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更不能代替药品,但是权健公司却以其保健品可以治疗白血病,甚至癌症为宣传,这种行为是构成虚假广告罪的要件的。
三、 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区别
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或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的犯罪。单位犯罪有以下几个特征:1、为单位利益实施犯罪;2、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3、犯罪行为与单位业务相关。
四、 公司的工作人员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为例,对于组织领导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要定罪量刑。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资本市场的每一次微小的变动都会引发“蝴蝶效应”,各个企业家应该防微杜渐,增强法律意识,为自己也为自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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