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欺诈、胁迫、趁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企业裁员;
(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