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1、身体暴力--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经济控制--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 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