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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赠与第三者财务,能否要求第三者返还

发布者:湖北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341人看过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家庭日常支出。但是,当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大额处分,比如购置房产、大额赠予他人财务等则需要经过双方一致协商,共同同意,若未经同意而擅自处分,可能会涉及非法转移婚内财产。并且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本就违背了公序良俗,属于对婚姻的不忠诚、践踏,即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经举证证明后,是可以宣告此证明行为无效的,并要求第三者返还,前任夫妻再对返还财产进行离婚后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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