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通常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存在例外的特殊情形。
一、基本原则: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基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这表明在常规情况下,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
二、特殊情形下的突破——无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了例外情形:
1. 违法转包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将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聘用的职工发生工伤。
典型案例:(2018)最高法行再151号案,建筑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包工头,工人在工作过程中负伤,仍获工伤赔偿。
2. 挂靠经营
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发生工伤。
常见于运输行业,如货车挂靠运输公司。
3. 承包关系中的特殊规定
用工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时的工伤认定。
4. 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待遇
根据地方司法实践,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待遇的工作人员,可认定为劳动关系,享受工伤待遇。
三、实务中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点
(1)工资支付凭证、记录
(2)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明
(3)考勤记录、打卡记录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表格、签署的公司文件
(5)其他劳动者证言
四、救济程序
1. 劳动关系争议须先经劳动仲裁;
2. 工伤认定异议程序:收到认定决定60日内提起复议,6个月内起诉;
3. 赔偿范围: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最长24个月)、伤残补助金(1-27个月工资)等。
五、实务建议
1. 注意保留日常工作证据,工作群记录、考勤截图、工资转账记录等。
2. 受伤后30日内督促单位申报工伤,单位未申报则个人可在1年内申请。
3. 超过退休年龄务工人员,建议选择已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4.建议存在此类争议的劳动者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5.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存在差异,例如上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认定较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