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_____联系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_____联系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丙方:
身份证号:______联系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意愿,为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三方共同合伙经营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业务领域经验,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二、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1.合伙名称: 。
2.主要经营地: 。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的业务内容及范围: 。
四、合伙期限
1.合伙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如合伙期满,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合伙期限。
五、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1.甲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大写)__元整(小写:¥),占总出资比例的%。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出资款缴付至指定账户。
2.乙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大写)__元整(小写:¥),占总出资比例的%。乙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出资款缴付至指定账户。
3.丙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大写)__元整(小写:¥),占总出资比例的%。丙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出资款缴付至指定账户。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合伙经营所得利润按照甲方__%、乙方__%、丙方__%的比例进行分配。
2.亏损分担:合伙经营产生的亏损按照甲方__%、乙方__%、丙方__%的比例进行分担。
七、合伙事务的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委托 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重大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 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 拟定合伙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分担方案;
- 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及经营状况。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 新合伙人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 自愿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伙:
-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 未履行出资义务;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 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九、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5.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十一、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