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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被抢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赔付?第三者商业险是否赔付?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8月14日|分类:保险理赔 |200人看过

机动车被抢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赔付?第三者商业险是否赔付?

答:根据《民法典》第1215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因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仅限于抢救费用垫付、不垫付财产损失),并依法享有追偿权。

第三者商业险可以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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