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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要求就违章建筑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如何处理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8月12日|分类:工程建筑 |214人看过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这一权利主要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旨在保护承包人的权益,确保其能够优先获得工程款项的支付,保障承包人能够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社会稳定。

2、违章建筑的性质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也影响了城市的未来发展。因此所有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3、违章建筑的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系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承包 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故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其 建设完成的建设工程依法可以流转。

然而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建设工程宜折价、拍卖。因违章建筑不宜折价、拍卖,故承 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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