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103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资信调查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打印遗嘱有什么要求?

发布者: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6月30日|分类:继承 |1321人看过

        遗嘱有多种形式,而《民法典》中又增加了打印遗嘱,顾名思义,打印遗嘱就是通过打印机打印的遗嘱,打印好后由立遗嘱人签字,那么对打印遗嘱有什么要求呢?

        一、首先有效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有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二、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对于见证人的要求;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厉害关系的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