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黑牛在婚后开了一家餐馆,因经营不善,而向白牛借款10万元用于周转餐馆经营。那么作为黑牛配偶的冰冰,是否对该笔10万借款承担还款责任?
律师意见:冰冰是否对该笔10万元借款承担还款责任,要根据该笔借款的用途和冰冰是否对该笔借款进行追认而进行判断,分析如下:
1、如果该笔10万元借款是用于,冰冰和黑牛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那么冰冰将对该笔10万元借款承担还款责任;2、如果该笔借款并非黑牛和冰冰共同经营、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但经双方事先认可或事后追认,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
律师特此提醒,出借人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尽量要求借款人夫妻二人共签,以免引起纠纷。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