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在律师的努力下,被执行人黑牛的宝马牌轿车已经过法定程序在网上公开依法拍卖。因种种原因,该宝马牌汽车第一次流拍,那么该怎样处理第一次被流拍的宝马牌汽车?
律师意见:如该宝马汽车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造成本次拍卖第一次流拍的。执行法院会在流拍后的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并且执行法院必须在拍卖七日前公告。针对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如果,第二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第十二条??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公告除通过法定途径发布外,还应同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三十日前公告。
拍卖公告应当包括拍卖财产、价格、保证金、竞买人条件、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拍卖时间、网络平台和拍卖法院等信息。
第十五条??被执行人应当提供拍卖财产品质的有关资料和说明。 ?人民法院已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要求予以公示和特别提示,且在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二十六条??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第三十条??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