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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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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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胜诉

发布者: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1日|分类:人身损害 |160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人: 魏某原告)

承办律师:华鹏律所王成蛟律师

审理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一、基本案情

原告魏某在某公园人行栅栏处准备进园遛弯时,同由东向西快速行走的被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魏某倒地受伤。事发当日,原告魏某被送至医院就医,后原告被迫长期卧床疗养,精神上、经济上都遭收了巨大损失,故诉至法院。

二、华鹏律师观点

原告被撞伤后,原告及家人的工作和生活节奏完全被打乱,因原告完全不能自理,24小时需要照顾和护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原告不得不雇用了专业的护工进行照看由于伤口愈合较慢,原告疼痛难忍,不得不经常服用止疼药原告丈夫不得不长期请事假在家照顾原告因此,单位停发了原告丈夫的工资原告女儿、女婿不得不经常向单位请假照顾老人,疲于奔命,无瑕照看正在上高中的孩子。被告明知原告及家人遭受了前述痛苦和损失,从未向原告支付过任何赔偿。被告丈夫甚至扬言我们就是不赔,即使法院判决了,也还能拖上几年!”。被告及其丈夫的做法,既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让人感到其漠视受伤老人和生命,丝毫没有同情和敬畏之心。

三、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绝大部分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种费用总计近30万元在我所律师的努力之下,原告的损失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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