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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间接损失”四个字唬住!刘永峰律师代理车祸案,帮司机拿回停运损失+鉴定费共8.7万元

发布者:刘永峰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28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跑货运的司机最怕什么?车被撞了,修车期间一分钱挣不到,保险公司还甩锅说“停运损失是间接损失,不赔”。刘永峰律师代理的这起交通事故案,硬是帮当事人把近8万元的停运损失,从保险公司嘴里“抠”出来,判到了肇事司机头上。

案情经过:

原告驾驶重型栏板货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被被告驾驶的小轿车撞上,造成原告受伤、两车及高速公路设施受损。交警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门诊治疗3天,货车严重受损,最终按全损处理。但车辆从事故发生到定损报废,前后拖了138天,这期间货车一直停运,原告作为靠车吃饭的司机,收入直接断档。原告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停运损失等共计16万余元。

争议焦点:

1.停运损失到底该由保险公司赔,还是肇事司机自己掏?

2.停运时间怎么算?原告主张的停运天数是否合理?

3.道路清障费、货物吊装费、手机损失等费用,哪些能支持?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

1.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医疗费、道路清障费、手机损失等共计7892.06元。

2.停运损失79212元(574元/天x138天)及鉴定费8000元,共计87212元,由肇事司机个人承担。

 

【律师价值】

这个案子最见功力的地方,在于刘永峰律师精准抓住了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漏洞。保险公司拿“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当挡箭牌,说己方已尽提示说明义务,不该赔。刘永峰律师没有硬碰硬,而是通过申请停运损失司法鉴定,把每天574元的损失标准固定下来,再结合事故发生后到车辆定损报废的138天,把停运损失算得清清楚楚。最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确实对免责条款做了加粗提示,所以停运损失不由保险公司赔,但这并不意味着肇事司机可以赖掉——停运损失依法应由侵权人承担。同时,刘永峰律师还帮当事人争取到了道路清障费、手机损失等容易被忽略的赔偿项目。专业律师的价值,就是当保险公司用“间接损失”四个字把你挡在门外时,帮你找到那扇真正能拿到钱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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