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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控制贸易公司工作人员更为重视!

发布者:房广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5日|分类:案例分析 |271人看过举报

据刑法第330条和202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对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不符合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刑法第330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这里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既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系列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也包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出台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

对此,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纳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司法实践中,对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不得人员聚集、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如实报告流调轨迹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如果违反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则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面讲一起有关案例!

基本案情:

李某,男,47岁,在黑龙江省密山市某经贸公司工作。

2020年4月以来,黑龙江省、密山市陆续发布《关于对俄口岸货车定点换装货场实施严格防疫管理的通知》《关于对密山口岸入境人员实行紧急防疫措施的通知》《关于海关监管场所实施严格防疫管理的通知》《关于成立密山口岸防控疫情输入工作专班的通知》等口岸防控疫情输入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所有进入口岸工作区和货场作业区人员严格执行二级防护标准,不得与俄罗斯方司机接触,并实行集中隔离居住和行动闭环管控。李某与俄罗斯司机安德烈此前在业务往来中熟识。2020年11月10日12时许,李某明知俄罗斯系疫情国,按照防疫要求不得与境外人员私自接触,仍与前来口岸运送货物的俄罗斯货运司机安德烈联系,约定在密山口岸大华海关仓库场地附近栅栏旁私下见面,转交替安德烈购买的汽车配件,并受高某某委托从安德烈处接收鞋盒、首饰盒、蜂蜜等物品,伴有直接交付现金等行为。李某将物品放置其驾驶的车辆内,先后到达密山市连珠山草蒸堂面馆、明泽木业公司、国酒茅台商店、贵宾北花园快递驿站、俄罗斯大串商店、共和果品商店、大勇烧烤店等地就餐、工作、搭载他人、寄发快递、购物、聚餐等。期间,大部分时间未采取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11月10日21时许,俄罗斯司机安德烈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1月11日,安德烈交给李某的鞋盒外表面核酸检测结果为双靶标弱阳性。李某的行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严重传播危险,致使自身及其42名接触者被密山疾控部门集中隔离管控、多家商铺暂时停业封闭进行消杀处理。

判定结果:

李某于2020年11月26日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密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10日被密山市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批准逮捕。2021年1月11日,李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提起公诉。李某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1月17日,密山市人民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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