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广亮律师团队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山东

房广亮律师团队

  • 服务地区:山东

  • 主攻方向:海关商检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7176767755点击查看

现金交易一定做好证据保留尽量避免现金交易

发布者:房广亮律师团队|时间:2022年12月28日|413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2年4月房律师团队林律师代理了原告吴某与被告某江物业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简要案情如下:

2022年1月吴某在回家途中驾驶自有车辆经过小区门口时,因小区入口有一石墩阻碍通行,因此未及时通过物业闸杆,物业闸杆在车尾部仍在入口时自动下落砸伤车尾部并自动弹起,致使吴某车漆、车衣受损。后被告曾指定2处修理厂为原告进行车衣修补,但二修理厂均表示没有同色系车衣提供更换,于是原告在被告指定的厂家更换了同价位的其他颜色的整车车衣。后被告拒绝承担整车车衣费用,遂成诉。

后林律师围绕着诉求提交了现场监控视频、原被告录音、车衣的发票等证据,庭审时被告律师主张原告未提交支付车衣费用的银行转账记录,不认可原告实际支付车衣的费用,后林律师在更换车衣的厂家取得了双方现金交易的监控视频,最终法院认可了原告诉称的车衣价格,但判决对于更换车衣的损失酌定由被告承担50%。设想一下,如果律师没有调取到现金交易的监控,那么这个案件原告的利益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小结:一、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理应保障小区出入口的正常通行状态,对于出入口的障碍物有清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根据道闸一般工作原理,系统识别出道闸杆下有车辆时道闸杆不下落,保持抬杆状态。原告车辆尾部仍处于道闸杆下时道闸杆下落致使车辆受损,物业公司同样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因车辆受损事故产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根据损失填补原则,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原告未经被告同意对整车车衣进行改色更换属于扩大损失,对于扩大损失部分,侵权责任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虽然本案法院的判决认可了现金交易的真实性,但是往往在生活中的现金交易很难留下痕迹,一旦发生争议,很容易造成举证困难,这就提示我们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完成交易,做到事事留痕,避免授人以柄。

  • 全站访问量

    512545

  • 昨日访问量

    64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房广亮律师团队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