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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事实的一般认定标准

发布者:房广亮律师团队|时间:2023年03月01日|371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2年11月房律师团队林鑫律师代理了原告阎某一与被告阎某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该案简要案情如下:

2022年2月阎某二妻子因村治办主任阎某一检查自家门口卫生一事不满发生争吵,阎某二回家后得知此事后心生不满;某日饮酒后阎某二途经村委会见阎某一在遂与之理论,后发生争吵以及肢体冲突,冲突时阎某二击打阎某一左耳,后被他人拉开,阎某一当日报警,警察到场时阎某二已经离开,第二天警察传讯相关人员,阎某二否认喝酒以及殴打他人等的事实且称记不住现场具体人员,证人一赵某称只看到二人推搡、争吵且言明阎某二醉酒,证人二阎某三拒绝作证。

之后阎某一就医检查为鼓膜穿孔,明显不构成轻伤;警察做出的办案说明载明“现已穷尽所有侦查手段仍无法证实阎某一左耳鼓膜穿孔系阎某二造成”,警察未对阎某二做出治安处罚或是刑事处理。遂阎某一起诉要求阎某二承担民事责任。

后林律师围绕着诉求提交了要求对医疗费用鉴定的鉴定申请书,并否认原告阎某一提交的村委会出具的工资证明;后荣成市人民法院判决认定了阎某二侵害阎某一生命健康权的事实,要求阎某二承担相关费用,但不支持原告医疗费用诉求中与本案无关部分以及原告主张的误工费。

小结:一、在生命健康权纠纷中并非原告主张的住院期间全部医疗费用均须侵权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人有权拒绝支付与侵权行为无关的损害后果和医疗费用。二、民事案件事实的认定标准一般分为三类:可能性排除合理怀疑、高度可能性(高度盖然性)、和可能性较大。①可能性排除合理怀疑:当事人对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于口头遗嘱或赠与事实的证明。该证明标准极高,已经与刑事案件事实的认定标准一致,本案公安未对阎某二进行处理,主要是因证据不足。②高度可能性(高度盖然性):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此为大部分民事案件待证事实的认定标准,法官审理案件认定事实也主要看是否达到此标准。③可能性较大:与诉讼保全、回避等程序事项有关的事实(程序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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