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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风翻盘:李玉博律师精准捕捉“财产混同”,助保洁阿姨获赔9775元

发布者:李玉博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24人看过 举报

2026-04-03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233月,原告张三(化名)受雇于A公司(化名)在广东某装饰公司做保洁时,不慎划伤手指,导致右示指伸肌腱断裂,花费医疗费近6000元。因协商赔偿无果,张三委托**李玉博律师**向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及其唯一股东李四(化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1,520.95元。庭审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案件缺席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张三与被告A公司形成劳务关系,双方各承担50%责任。**李玉博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敏锐地运用了《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指出股东李四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基于此,法院判决:

1. **被告A公司赔偿原告张三损失9,775**(扣除已垫付部分)。

2. **被告李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个人财产需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3.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心得**

本案虽是一起看似普通的劳务纠纷,但**李玉博律师**的专业价值在于**“双重锁定”**

1. **风险预判:** 在起诉阶段即把公司股东列为共同被告,防止公司无资产执行的情况。

2. **法律适用:** 巧妙利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迫使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确保了当事人的赔偿款能真正“落袋为安”。

这一结果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经济补偿,更体现了律师在处理小微企业与个人纠纷时,通过穿透公司面纱维护公平正义的关键作用。


李玉博,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从事法律多年方面工作,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做事认真负责,具有丰富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邢台
  • 执业单位: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520********76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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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20********76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