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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3

潢川县婚姻家事律师,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发布者:陈搏搏|时间:2022年11月23日|60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搏搏,河南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

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依法判令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直到年满18周岁止。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自愿与被告离婚;

二、原、被告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2,000元,每年抚养费限被告于当年12月30日前付清;

三、双方婚内购买的位于潢川县双柳树镇天源小区2号楼一单元2楼房屋一套由原告居住使用;

四、双方夫妻共同债务570,000元由被告负担。双方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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