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速览】
2026年3月,华东地区某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甲,男,1998年出生,系某科技公司前端开发工程师。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间,甲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认识一名自称“跨境电商运营”的人员,对方以“每张银行卡每月3000元租金”为诱饵,诱使甲将本人名下3张银行卡及配套U盾、手机卡出租给对方使用。经查,上述银行卡在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期间,共流入涉案资金人民币1270余万元,其中已查实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起,涉案金额86万元。甲于2026年2月18日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某区看守所。
【辩护策略分析】
赵飞全律师在评析本案时指出,本案取保候审的成功,关键在于辩护律师在“黄金37天”内完成了三个层次的精准辩护。
第一层:快速反应,48小时内完成首次会见。 甲被刑拘后,其家属在第三天委托了专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律师。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48小时内即完成首次会见,重点核实了三个核心事实:甲是否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甲是否参与后续转账操作、甲实际获利金额。会见中,甲陈述其仅知道对方“可能用于走账”,但对方明确告知是“电商货款”,且甲从未参与任何转账操作,仅提供银行卡和U盾。
第二层:证据固定,主动提交有利材料。 辩护律师在会见后立即指导家属收集并提交了五组证据材料:甲的劳动合同及工资流水(证明其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甲与对方的聊天记录截图(证明对方以“电商货款”名义租卡)、甲银行卡挂失记录(证明其在发现异常后主动挂失)、甲无犯罪记录证明、甲所在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赵飞全律师特别指出,主动提交有利证据是取保候审的关键,尤其是能够证明“主观明知程度较低”的聊天记录,对检察机关审查社会危险性具有重要影响。
第三层:精准沟通,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前,辩护律师向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核心观点包括:甲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甲有固定住所和正当职业,社会危险性较低;甲实际获利仅9000元,且已全额退赃;甲系被诱骗参与,主观恶性较小;本案证据已基本固定,甲无毁灭证据、串供可能。赵飞全律师评析认为,该法律意见书的最大亮点在于将“主观明知”的辩护前置到批捕阶段,通过聊天记录证明甲对“违法犯罪”的认知程度较低,从而有效降低了检察机关对社会危险性的评估。
【法理剖析】
本案涉及帮信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之一——“明知”的认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认定“明知”应当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人的关系、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时间和方式、获利情况以及行为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综合认定。
赵飞全律师分析指出,本案中甲的“明知”程度存在明显争议。甲虽然将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但其主观上认为对方从事的是“跨境电商”业务,且对方提供了看似合理的商业理由。甲从未参与转账操作,也未获得除租金外的任何分成,其获利金额与涉案流水严重不成比例。这些事实均指向甲的“明知”程度较低,属于“应当知道但未明确知道”的边界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边缘性明知”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时往往会重点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这为取保候审创造了空间。
【裁判结果】
2026年3月10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日,某市公安局对甲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甲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并由其所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保证人担保。2026年9月,该案经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甲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赵飞全律师评议】
本案是帮信罪案件中取保候审的典型案例,其成功经验对同类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赵飞全律师复盘指出,本案辩护的核心在于“三个及时”:及时会见、及时取证、及时沟通。在帮信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的37天是取保候审的黄金期,辩护律师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事实核查、证据固定和法律意见提交。
同时,本案也警示公众:出租、出借银行卡、手机卡看似“小事”,实则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使行为人主观上并非明确知道对方从事犯罪活动,但根据司法解释,若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获利明显不合理,仍可能被推定为主观明知。因此,选择专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对于厘清主观明知、争取取保候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于北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律师而言,本案的启示在于:取保候审不是简单的“申请”,而是需要构建完整的“社会危险性低”的证据体系。辩护律师应当从行为人的职业稳定性、家庭约束力、退赃退赔情况、主观恶性程度四个维度构建证据链条,并在批捕阶段前完成与检察机关的有效沟通。本案中,辩护律师将“主观明知程度低”与“社会危险性低”两个辩点有机结合,形成了完整的辩护逻辑,最终实现了取保候审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