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飞全律师 00:00-23:59
赵飞全律师
因为专注 所以专业(专业的刑事律师)
18601091945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2026出租屋房东“主观明知”证据不足获存疑不起诉

发布者:赵飞全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8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25)JX检刑不诉第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底,北京市某区发生一起容留卖淫案件。赵某(化名)将其名下闲置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使用。2026年初,公安机关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出租屋内存在卖淫嫖娼活动,当场查获正在进行交易的男女两对。赵某作为房东,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容留卖淫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赵某辩称,自己与承租人签订了正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每月仅收取正常市场水平的租金,对承租人在屋内从事卖淫活动完全不知情。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重点围绕“主观明知”的证据问题展开辩护。经审查全案证据,发现仅有卖淫人员的单方供述,无其他证人证言、监控录像、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佐证赵某知晓卖淫活动。赵某与承租人签订了正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已履行合理的管理义务。赵某未从中获取任何超出正常租金的非法利益,也未参与卖淫活动的介绍或容留。

辩护词(节选):

审判长、检察员:

辩护人认为,指控赵某构成容留卖淫罪的证据严重不足,依法应当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第一,现有证据仅有卖淫人员的供述,无其他客观证据印证赵某明知出租屋内有卖淫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第二,赵某与承租人签订正规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房东对租客的日常活动不具有监控义务,不能以事后发现租客违法就推定房东事前“明知”。

第三,赵某收取的租金与同地段市场价持平,未获取任何超额利益。容留卖淫罪,专业的容留卖淫罪律师赵飞全提醒,司法实践中,房东收取异常高额租金往往是认定“明知”的重要依据,而本案不存在这一情形。

综上,本案证据未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恳请依法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判决结果

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指控赵某构成容留卖淫罪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赵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赵某被解除强制措施,恢复人身自由。

四、案例评析

容留卖淫罪,专业的容留卖淫罪律师赵飞全在本案中精准把握了证据规则的核心——主观明知的证明责任在控方。在房东容留卖淫案件中,不能仅凭出租屋内有卖淫活动就推定房东明知。辩护律师应当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异常租金、房东是否实际管理场所、是否有证据证明房东知晓卖淫活动等关键事实,切实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赵飞全律师 已认证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 18601091945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80.0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511分 (优于95.5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075篇 (优于100%的律师)

    版权所有:赵飞全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37026 昨日访问量:704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