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飞全律师 00:00-23:59
赵飞全律师
因为专注 所以专业(专业的刑事律师)
18601091945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2026专业的掩隐罪律师赵飞全助周某获不起诉——兼职青年涉掩隐,退赃退赔终获不起诉

发布者:赵飞全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5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25)YXXX刑不诉字第X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8月,居住于广州的青年化名周某因经济拮据,在微信群中看到“出租银行卡”的兼职信息。周某应对方要求前往约定地点,提供本人银行卡并配合刷脸验证,协助对方转移了一笔5万元的涉诈资金,事后收取600元作为报酬。

2024年9月,某某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周某刑事拘留,次日变更为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周某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辩护人。周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但因涉案金额虽不大,却可能面临刑事追诉,对其未来就业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案后迅速梳理全案证据,研判案件焦点,制定了以争取不起诉为核心目标的辩护方案。

赵飞全律师在辩护词中重点阐述了以下观点:

“尊敬的检察官:

辩护人依法担任周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认为,周某的行为符合酌定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第一,周某犯罪情节轻微。其仅协助转移了一笔5万元的资金,未参与犯罪的组织、策划,在犯罪链条中处于最底层的被利用者地位。

第二,周某主观恶性小。其系因经济困难,被“兼职”信息所诱骗,对资金系犯罪所得的认知程度较低,并非专门从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职业犯罪分子。

第三,周某已积极退赃退赔。在辩护人指导下,周某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600元,并积极筹措资金全额退赔被害人5万元,顺利取得被害人的刑事谅解书。

第四,周某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办案。

第五,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周某的涉案金额远低于“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综上,恳请贵院依法对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飞全律师还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周某与上家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退赔凭证、谅解书以及社区表现证明等完整证据材料,系统论证了周某符合不起诉条件。

三、判决结果

2025年11月,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周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退赃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依法对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周某随即被释放,其人生得以重新开始。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专业的掩隐罪律师赵飞全运用“退赃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策略成功争取不起诉的典型案例。2025年新司法解释明确了对情节轻微的掩隐犯罪行为可以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赵飞全律师充分利用了这一政策空间,通过指导当事人退赃退赔、取得谅解,为不起诉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案启示:掩隐罪并非必然面临刑事处罚,及时委托专业的掩隐罪律师,全面收集有利情节,完全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的从宽结果。

赵飞全律师 已认证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 18601091945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80.0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406分 (优于95.5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075篇 (优于100%的律师)

    版权所有:赵飞全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29891 昨日访问量:626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