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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行政人员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专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以证据不足争取不起诉

发布者:赵飞全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6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26)YH检不诉第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广东深圳某科技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该公司普通行政人员陈某(化名)被指控在任职期间协助开展宣传活动,涉案金额被认定为500余万元。陈某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委托专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赵飞全介入辩护。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全面审查案卷后发现,指控陈某的证据存在重大缺陷。在辩护词中,赵律师指出:

“第一,证明陈某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陈某入职时间短,对公司业务性质缺乏认知。第二,证明陈某参与宣传活动的证据多为同案犯供述,缺乏客观证据印证。第三,涉案金额的审计报告存在多处矛盾,无法准确认定陈某个人涉及的金额。”

赵律师进一步论证,本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判决结果

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后,证据仍不充分。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证据不足型非吸案辩护的典型案例。作为专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赵飞全律师通过精细的证据审查,发现指控证据链存在根本性缺陷,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彰显了刑事律师在证据审查环节的专业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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