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李某1(化名,男,30岁,上海人)是一家公司的直播运营人员,负责对接供应商和申请打款。2021年上半年,他通过提供亲友的银行账户冒充供应商收款的方式,把公司88万多元的货款转到了自己控制的账户里,其中46万多元被拿去个人挥霍掉了。从2023年11月被抓获到2024年7月判决,将近八个月的时间,他一分钱都没有退。侦查机关以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某被抓获后,其家属紧急委托了专业的职务侵占罪律师赵飞全担任其辩护人。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李某虽有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但退赔为零,是否仍能从轻处罚。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职务侵占罪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李某,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赵飞全律师发现,李某虽然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但其在整个案件期间未实施任何退赔行为,被害单位也未出具谅解书。赵飞全律师多次向李某和家属强调退赔的重要性,但由于李某已将侵占款项挥霍殆尽、无力退赔,最终未能实现退赃。
辩护词(节选):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作为专业的职务侵占罪律师,接受被告人李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李某的辩护人。经全面阅卷、会见李某并充分了解案情后,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恳请法庭充分考量李某的多重从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第一,李某具有坦白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工作,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第二,李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从宽处理。第三,李某系初犯,此前无前科劣迹。综上所述,辩护人恳请法庭依法对李某从轻处罚。
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李某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坦白说明等材料,从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维度进行了量刑辩护,但核心的退赔退赃情节未能实现。
三、判决结果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实刑,当庭收押。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职务侵占罪中因退赔为零从实刑判决的典型案例。职务侵占罪,专业的职务侵占罪律师通过本案深刻揭示了退赔退赃在职务侵占案件量刑中的决定性作用——退赔缺位是案件走向实刑的根本原因。
本案与前一案例韩某某案的对比鲜明:韩某某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最终获缓刑;李某侵占88万余元但退赔为零,实刑一年三个月。职务侵占案件的量刑辩护,核心筹码永远在退赔退赃。辩护律师在接手职务侵占案件后,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和家属:退赔是争取缓刑的核心筹码。无论金额大小,退得越早、退得越全额,缓刑的可能性越大。认罪认罚仅能提供有限的从宽幅度,退赔退赃决定量刑走向的分水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