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飞全律师 00:00-23:59
赵飞全律师
因为专注 所以专业(专业的刑事律师)
18601091945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2026.5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助钱某二审改判

发布者:赵飞全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1日 6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审法院认定钱某为组织卖淫活动招募人员,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且认定其属于“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审法院认定钱某“招募”了10名卖淫女,属于《涉卖淫刑案解释》第二条规定的“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情节严重”情形。钱某不服,提出上诉。钱某家属紧急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在二审阶段接受委托后,经过仔细阅卷和会见钱某,发现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重大瑕疵。一审法院认定钱某“招募”了10名卖淫女,属于“情节严重”,但赵飞全律师经过逐笔核对证据,发现其中5名卖淫女的指认存在矛盾,且无其他客观证据印证,属于证据不足。

二审辩护词(节选):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作为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接受上诉人钱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钱某的二审辩护人。经全面阅卷、会见钱某并充分了解案情后,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卖淫人数存在重大错误,导致错误认定“情节严重”,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第一,卖淫人数的认定存在高估。经辩护人对在案证据逐一核实,公诉机关指控的10名卖淫女中,部分人员的指认存在前后矛盾,部分人员系临时帮忙或从事其他合法工作,不应计入卖淫人员数量。在案证据无法充分证明上述卖淫女系由钱某招募,且缺乏其他客观证据印证。第二,在排除证据不足的人员后,能够证实由钱某直接招募的卖淫女不足10人,其行为依法不应认定为“情节严重”。第三,钱某认罪态度好,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中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对钱某减轻处罚。辩护人:赵飞全

赵飞全律师在二审中提交了详细的证据比对表,并申请法庭对关键证人进行重新询问。

三、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能够证实由钱某直接招募的卖淫女不足10人,其行为不应认定为“情节严重”。鉴于犯罪情节降档,且钱某认罪态度好,二审法院依法改判,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成功的二审改判案例。擅长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律师赵飞全,在二审阶段展现了卓越的证据审查能力,通过精细化的质证,成功推翻了一审对“情节严重”的事实认定,实现了量刑上的重大突破。

卖淫人数的准确认定是“情节严重”认定的核心依据之一。根据《涉卖淫刑案解释》第二条,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辩护律师应当对卖淫人员逐一核实,审查其是否参与了卖淫活动,其证言是否前后一致、能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在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卖淫人员达到十人以上的情况下,应当坚持证据辩护策略,推翻“情节严重”的认定。一审二审的程序设计为当事人提供了两审的救济机会。即使一审判决已下,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的介入仍然可能通过纠正事实认定错误,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的判决结果。

赵飞全律师 已认证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 18601091945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9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607分 (优于93.4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712篇 (优于100%的律师)

    版权所有:赵飞全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87266 昨日访问量:285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