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EW刑初〔2026〕XX号一、案件基本情况
年7月,【武汉市某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受理武汉某工贸有限公司(化名)报案,指控公司部门主管郑某联合公司两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占公司货款。经侦查查明,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间,郑某作为公司业务主管,牵头伙同下属两名业务员,通过私自截留终端客户货款、虚假报备优惠折扣、隐瞒真实成交价格的方式,共同侵占公司资金累计112万元,属于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量刑档次(100万以上)。
侦查机关认定,郑某作为本案主犯,主导策划全部侵占行为,统筹分配赃款、安排作案流程、规避公司核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当对全部112万元涉案金额承担刑事责任。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指控郑某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主犯),根据常规量刑标准,数额巨大的职务侵占罪基准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初步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本案核心辩护突破口:其一,郑某虽系主犯,但并未独占全部赃款,大部分赃款由两名下属员工分得,自身实际获利金额仅38万元;其二,案发后郑某主动投案,构成自首,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共同犯罪事实,主动检举同案人员全部作案细节;其三,郑某家属筹措巨额资金,全额退赔公司112万元全部涉案款项,被害公司获得全额赔付后,出具专项谅解书,明确请求法院大幅从轻处罚;其四,郑某系初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案发后深刻悔过,自愿认罪认罚;其五,公司长期存在业务管控漏洞、价格审批混乱、回款核查不严的问题,是诱发多人共同侵占的重要诱因。2026年1月,家属委托专业的职务侵占罪律师赵飞全介入本案,开展大额涉案金额大幅从轻辩护。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本案**数额巨大、共同犯罪、主犯身份、刑期偏高**的难点,制定“削减主观恶性、细化责任划分、凸显全部从宽情节、弱化主犯从重比例”的专项辩护策略。多次会见郑某,核实共同犯罪分工、赃款分配比例、作案主导程度、归案细节,全面梳理卷宗证据,精准区分郑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打破“主犯一律重判”的常规量刑认知。
同时,赵飞全律师主动对接被害公司、公诉机关、审判机关,提交全额退赃凭证、谅解书、自首证据、公司管理漏洞佐证材料,结合2026年大额职务侵占案件最新从轻裁判规则,撰写完整从轻处罚辩护词,庭审中系统发表辩护意见,全力争取大幅下调刑期。
辩护词全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结合本案共同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及最新职务侵占罪司法量刑标准,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具备多项法定、酌定大幅从轻处罚情节,恳请法庭突破常规基准刑期,对被告人大幅从轻量刑,具体辩护意见如下:
第一,被告人具备法定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在本案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控、未被传唤抓捕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归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及全部同案人员的作案事实、分工细节、赃款分配情况,无任何隐瞒、遗漏,完整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法定构成要件,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可依法减轻基准刑期20%-40%。
第二,被告人全额退赔全部112万元涉案款项,彻底弥补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是本案核心从轻情节。本案涉案金额巨大,但被告人家属倾尽所能,全额返还被害公司全部侵占资金,企业无任何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完全消除。被害单位出具书面谅解书,充分谅解被告人行为,请求司法机关大幅度从轻处罚,该情节在大额职务侵占案件中属于重大从轻事由。
第三,被告人虽认定为主犯,但实际获利较少,在共同犯罪中的恶性程度较低。本案全部涉案金额112万元,被告人实际仅分得38万元,其余大部分赃款由两名下属分得,被告人并未恶意独占巨额资金,其主导作用更多是流程统筹,而非恶意牟利,主观恶性显著低于同类全额独占赃款的主犯。
第四,被害单位管理漏洞是诱发本案多人共同犯罪的重要客观原因,可酌情减轻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害公司业务价格管控混乱、回款核查机制缺失、员工监管不到位,长期存在财务、业务漏洞,为多名员工联合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企业管理过错在先,应当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第五,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极致诚恳。被告人过往职业品行良好,本次涉案系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所致,无长期作案、多次作案、屡教不改的情形,归案后深刻悔过,自愿接受司法处罚,再犯可能性极低。
第六,结合2026年最新职务侵占罪司法实践,对于全额退赃、取得谅解、自首、认罪认罚的大额涉案职务侵占案件,法院可大幅突破基准刑期从轻处罚,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综上,恳请法庭综合考量本案全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弱化主犯从重处罚幅度,对被告人郑某予以大幅从轻量刑。
庭审后,赵飞全律师再次与承办法官沟通类案裁判尺度,提交多起百万级职务侵占自首退赔大幅轻判的参考案例,充分论证本案从轻量刑的合理性,成功争取法官内心确信。
三、判决结果
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赵飞全律师的核心从轻辩护意见,于2026年6月作出刑事判决:认定郑某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主犯),综合自首、全额退赃、谅解、认罪认罚、初犯等全部从轻情节,突破四年六个月的公诉量刑建议,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相较于基准刑期大幅降刑超两年,实现同类大额案件顶级从轻判决效果。
四、案例评析
1. 专业的职务侵占罪律师可实现大额案件突破性轻判:本案涉案金额超百万、属于数额巨大、被告人系主犯,常规量刑偏重,但赵飞全律师精准整合全部从宽情节,细化犯罪作用与获利比例,成功为当事人大幅降刑,体现专业律师对量刑尺度的精准把控。2.2026年司法裁判对大额职务侵占案件不再机械唯金额量刑,综合考量退赔、谅解、自首、悔罪、企业过错等全部情节,大幅放宽从轻空间。3.实务启示:百万级大额职务侵占案件并非必然重判,当事人及时委托专业职务侵占律师,固定自首、退赃、谅解等核心证据,仍可争取大幅度从轻处罚。4.共同犯罪案件中,精准区分主犯实际作用、赃款获利比例,是弱化从重情节、争取轻判的关键专业辩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