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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贿罪律师赵飞全2026辩护实录:主动交代+认罪认罚+初犯,从轻处罚

发布者:赵飞全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4日 7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期间,孙某,某工程公司项目经理,为在工程招投标中获得优势,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赵某行贿5万元。后赵某因受贿被查,供出了孙某的行贿事实。孙某在监察机关调查初期即主动交代了行贿事实,认罪认罚,家属全额退缴了5万元赃款。公诉机关以行贿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孙某的家属在审判阶段委托了北京专业的行贿罪律师赵飞全。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后,发现孙某具有主动交代情节,到案后认罪认罚,家属已全额退缴赃款,系初犯。赵律师认为,孙某的主动交代和退赃情节应当得到充分考量。

在庭审中,赵飞全律师发表了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词节选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孙某当庭认罪认罚,辩护人对指控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辩护人恳请法庭关注本案的特殊之处,对孙某予以从轻处罚。

第一,孙某在调查初期即主动交代了行贿事实,具有主动交代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第二,孙某到案后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第三,孙某家属已全额退缴赃款5万元,体现了真诚的悔罪态度。

第四,孙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其犯罪系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贪念所致,主观恶性不深。

综上,辩护人认为,对孙某判处低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刑罚,更能体现主动交代、退赃等从宽情节的应有价值。”

赵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主动交代证明、退赃凭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材料,并通过庭审充分阐述了从宽情节的叠加效应。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孙某具有主动交代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相较于公诉机关建议的一年有期徒刑,孙某获得从轻处罚。

四、案例评析

本案中,北京行贿罪律师赵飞全通过深挖“主动交代、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关键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罚。行贿罪中,主动交代是重要的从宽情节,能够有效降低量刑。北京专业的行贿罪律师通过精细化量刑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优量刑结果,体现了北京行贿罪律师在量刑辩护中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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