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陈X,某理财公司区域市场总监。2023年至2025年期间,陈X受公司总部指派,负责所在区域的市场推广和团队管理工作,区域团队累计吸收资金约6000万元,陈X个人违法所得约120万元。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暴雷后,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陈X刑事拘留。陈X到案后辩称,其系按公司总部指令开展工作,未参与产品设计和资金运作,对资金真实流向并不完全知情。家属在陈X被刑拘的第2天委托了北京专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赵XX。
二、辩护过程
赵XX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陈X,并调取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岗位职责说明、陈X的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赵律师发现,陈X虽担任区域市场总监,但在共同犯罪中仍属执行层面,其工作内容受公司总部统一安排,未参与核心决策环节,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赵XX律师随即向办案机关提交了法律意见书:
辩护词节选:
“辩护人认为,对陈X采取羁押措施的必要性存疑。首先,陈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其虽担任区域市场总监,但工作内容受公司总部统一安排,市场推广策略、话术、产品均由公司总部统一提供,其本人未参与产品设计、资金运作等核心决策环节,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其次,陈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家属已主动退缴个人违法所得120万元。再次,陈X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在本地有固定住所,无社会危险性。恳请贵局依法对陈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三、判决结果
公安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赵XX律师的意见,认为陈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对陈X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于陈X被刑拘的第7天,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四、案例评析
本案中,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赵XX在侦查阶段即精准介入,通过论证“从犯地位”这一核心从宽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中,中层管理人员若能证明其仅执行上级指令、未参与核心决策、未获取异常高额回报,往往可以认定为从犯,是争取取保候审的重要突破口。北京专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在侦查阶段敏锐捕捉当事人的从犯地位,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体现了其在共同犯罪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