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审法院认定钱某与他人合伙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达200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六年。钱某不服,以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应当认定为从犯,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并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了一审卷宗,发现一审判决在认定共同犯罪中钱某的地位和作用时存在偏差,将钱某与主犯同等对待。证据显示,钱某并非犯罪的提议者和纠集者,在犯罪中仅负责运输环节,未参与货源采购和销售决策,在赃款分配中分得份额极少,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
在二审开庭审理中,赵飞全律师重点围绕主从犯认定问题发表了辩护意见:
辩护词节选:
“审判长、审判员:一审判决对上诉人钱某量刑过重,未能准确评价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第一,一审错误认定钱某为主犯。根据在案证据,钱某并非犯罪的提议者和纠集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仅负责运输环节,未参与货源采购和销售决策,在赃款分配中分得的份额也远少于主犯。钱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第二,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家属已退缴个人违法所得。
第三,钱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
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认定钱某为从犯,并结合其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对钱某予以减轻处罚。”
三、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钱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最终改判钱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较一审减轻了二年六个月。
四、案例评析
二审改判减轻刑期,是对辩护律师专业能力的极大肯定。北京非法经营罪律师赵飞全在本案中,通过精准定位一审错误(主从犯认定),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大幅减刑。非法经营共同犯罪案件中,主从犯的认定直接影响量刑幅度,也是辩护的核心要点。这再次印证了,即便一审结果不利,聘请北京专业的非法经营罪律师介入二审,仍有可能通过精准辩护扭转局面。北京专业的非法经营罪律师通过深入分析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地位,精准区分主从犯,为当事人在二审阶段争取有利改判,体现了其在二审辩护中的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