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李X,男,41岁,原系成都某餐饮管理公司采购总监。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期间,李X利用其负责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的职务便利,伙同外部人员注册空壳公司成为公司供应商,通过虚增采购价格、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156万元,李X个人分得98万元。李X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二、辩护过程
李X的家属找到知名的职务侵占罪律师赵XX。赵XX律师会见后,发现李X具有多个从宽情节。作为专业的职务侵占罪律师,赵律师提出:第一,李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第二,李X家属积极退赔全部违法所得98万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第三,李X系初犯,无犯罪前科;第四,李X在案发后主动配合公司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具有悔罪表现。赵律师向法庭提交了退赃凭证、谅解书、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XX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李X具有退赃、谅解、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四、案例评析
通过虚设供应商套取资金是职务侵占的常见手段。知名的职务侵占罪律师赵XX通过积极促成退赔谅解,结合认罪认罚制度,成功为李X争取到缓刑。根据最高检白皮书数据,2025年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6888人,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是司法实践的重要导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