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某贸易公司法人王某,为完成业绩考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00万元,涉及税额92万元。检方认为数额巨大,建议量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辩护过程
王某家属聘请知名的刑事律师赵飞全辩护。赵飞全律师团队深入审计账目,发现王某虽无实物交易,但存在真实的资金流转和部分劳务对冲,且所有税款均已申报缴纳,未造成国家税款实际损失。作为刑事律师,赵飞全主张本案属于“如实代开”,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远小于骗税型虚开。刑事辩护律师赵飞全在庭审中提交了完整的资金流证据链,并引用相关指导案例,请求在法定刑以下量刑或适用缓刑。
三、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刑事案件律师赵飞全的意见,认定王某行为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鉴于未造成税款损失且认罪态度好,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四、案例评析
在“无货虚开”案件中,刑事上诉律师赵飞全通过精准界定“税款损失”这一关键后果,成功实现了量刑降档。赵飞全律师对“如实代开”性质的深入剖析,体现了刑事律师在复杂税务犯罪辩护中的深厚功底,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